努力实现功能生命的健康、长寿乃至不朽

陈洪泉

人有两个生命,一个是自然生命,一个是功能生命。我们不仅要管理好自己的自然生命,更应管理好自己的功能生命。现实中,我们都非常重视自己的自然生命,注重养生、加强锻炼、防病治病,力求实现自然生命的健康长寿。同时更应该重视功能生命,不断提升自己的功能生命,尽可能地发挥好功能生命的作用,努力实现功能生命的“健康”、“长寿”乃至“不朽”。功能生命的“健康”、“长寿”乃至“不朽”是人生的真正意义所在。

自然生命就是人的自然肉体生命的存活。人的自然肉体生命是有限的,其持续性基本上是比较确定的,人与人之间的差别不大,一般是七、八十岁,上寿也就是一百来岁。死亡是人的自然肉体生命的必然归宿,死亡意味着自然生命的结束。

功能生命是指人们自然肉体生命存活期间所做事情的功能作用的“存活”。人的功能生命是人们在其自然生命阶段所创造的,但人的功能生命并不一定随着其自然肉体生命的消失而消失,人的自然生命结束了,但其作为自然肉体生命存活期间所做事情的功能作用不会马上随之消失,还可以离开人的自然肉体生命而继续“存活”。

人的功能生命的长短大小是不确定的,差别会非常大,有的人随着其自然生命的结束,其功能生命也就基本结束了,而有的人自然生命虽然结束了,而其功能生命可能会在其自然生命结束后继续存在相当长的时间,继续发挥着其功能作用,继续对人类和世界产生着影响,有的甚至可以是无限的,不朽的。例如像我国文学家曹雪芹,其自然生命早已结束,但他所写的文学巨著《红楼梦》至今仍是我们的精神大餐,被一代又一代的人所喜爱,对一代又一代人的精神生活继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曹雪芹的功能生命就很长很长,或者说是不朽的。

自然生命的健康长寿是人的共同追求,每个人当然都会努力追求其自然生命的延长,力争能活的时间长一些,但无论怎样努力,自然生命的结束恐怕还是不可避免的。所以,人们在追求自然生命的健康长寿的同时,更要重视自己的功能生命,努力使自己在自然生命存在期间所做的事情具有更大的价值,能够在自然生命结束后的更长的时间里继续发挥其功能作用,实现功能生命的“健康”、“长寿”乃至“不朽”,这是人生的真正意义所在。

在中国文化中一直主要不是把对“人生意义”的追求寄托在上帝存在和灵魂不死等宗教信仰之上,而是从个人对社会人类的功能价值即从人的功能生命的角度来认识。其中最为人们熟知的就是“三不朽说”。《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载叔孙豹之言说过:"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这就是从人的社会贡献和影响来讲人的生活的价值和意义,不朽在于有不可磨灭的贡献。“德”指的是个人人格的价值,立德就是要树立一个高尚的道德人格,大家敬重他,觉得他是一个楷模,以他做标准,当时的人敬爱信仰,千百年后的仍会想念崇拜,这便是立德的不朽。“功”便是事业,立功是一个人做的事业对社会有贡献,人家会永远记着他,这便是立功的不朽。“言”便是语言著作,立言是一个人说的话和写的著作,对人类有很大很长远的影响,这便是立言的不朽。总而言之,这种不朽说,不问人死后灵魂能不能存在,只问他的人格,他的事业,他的著作有没有永远存在的价值。立德、立功、立言,一个人只要达到其中之一,就为人类增加了美德、功业和知识,他就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就可能实现功能生命的健康长寿或不朽了,那么他也就实现人生的价值和意义了,

 在胡适看来,“三不朽说”是比那“灵魂不灭说”好得多了,但是“三不朽说”有一个重要的缺点,这就是按照三不朽的观点,那些真能实现人生意义而不朽的人只不过那极少数有道德,有功业,有著述的人,把大量的普通人人都排斥于不朽的行列,似乎普通人的人生就没有什么价值意义了,这大量的平常人就没有不朽的希望了。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胡适提出了他的“社会不朽论”。其大旨是:每一个人个人都是一个“小我”,我这个“小我”不是独立存在的,是和其他无数的小我有着直接或间接的交互关系的。种种过去的“小我”、种种现在的“小我”,和种种将来无穷的“小我”,组成了一个“大我”。“小我”是有死的,“大我”是永远不死,永远不朽的。“小我”虽然会死,但是每一个“小我”的一切作为,一切功德罪恶,一切语言行事,无论大小,无论是非,无论善恶,都永远留存在那个“大我”之中。这个“大我”是永远不朽的,故一切“小我”的事业,人格,一举一动,一言一笑,一个念头,一场功劳,一桩罪过,也都永远不朽,每一个人的人生价值人生意义也就留存或体现在这个大我之中。这便是社会的不朽,“大我”的不朽。

按照胡适的这种社会不朽论,每一个人的一切言语行事,无论大小好坏,不论是正能量还是负能量,都留下一些影响在那个“大我”之中,都与这永远不朽的“大我”一同永远不朽。就是说,从功能生命的角度看,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是不朽的。

胡适的社会不朽论虽然回答了普通人的人生价值和不朽问题,但又引起另外需要回答的问题,这就是个人功能生命的性质和大小问题。虽然每一个人的一切言语行事,都留下一些影响在那个“大我”之中,但这种影响是不同的,有好的影响,有坏的影响,有的影响大,有的影响小,有的影响持续时间长,而有的影响持续时间短,所以,个人这个“小我”的功能生命对于社会这个“大我”的功能作用还有一个好坏、大小问题,还需要对功能生命本身进行进一步的分析。

首先,人们的功能生命在性质上有好坏之分,健康与否,区分的根本标准就是人的功能生命的宜生性,宜生的就是好的,健康的,否则就是不好的,不健康的。所谓宜生,就是对人们的各种生活需要的满足,既包括宜自己之生即对自己生活需要的满足方面,也包括宜他人之生即对他人生活需要的满足方面,而人的功能生命,人生的价值和意义主要表现对他人生活需要的满足方面。所谓别人的生活需要包括家庭的需要,亲人的需要,朋友的需要,邻居的需要,所在的群体、集体的需要,民族的需要,社会的需要,国家的需要,人类的需要。这就构成人们生活意义的链条。任何人,只要他存在,他总处于个人→家庭→群体→民族→社会国家→人类这一意义链条的某一环节甚至某几个环节。每一个人生活的价值意义就体现在这些关系当中,体现在为满足这些关系中的他人的生活需要当中,而人的功能生命的最高的价值在于为人类而工作,在于通过自己功能价值的实现来满足人类生活的需要,个体应以为人类美好生活而做出贡献为最大的生活意义。正确的有价值的功能生命就是指人们所做的事情符合人们的生活需要,能够使人们的生活需要得到满足,而凡是与人们的生活需要相悖的事情都是错误的或无价值的。人的功能生命的价值就在于其宜生性,在于能使人们的生活需要得到一定的满足。人的功能生命的健康与否取决于其是否宜生。

其次,人们的功能生命在作用上有大小之别,区分的标准就是人的功能生命的宜生度,宜生度高的就大,宜生度低的就小,看一个人功能生命作用的大小就是看一个人的生命活动能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即宜生度的高低。所谓宜生度包括满足人的生活需要的程度的高低、满足人群的多少和满足时间的长短等等。满足的程度越高,其意义就越大,满足的人群越多,其意义越大,满足的时间越长,其意义越大。人的功能生命的长寿与不朽取决其宜生度如何。

所以,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把宜生作为管理自己自然生命和功能生命的根本原则,既要用宜生原则来管理好自己的自然生命,使自己的自然生命能够健康长寿,还要用宜生原则管理好自己的功能生命,使自己的功能生命也能够健康、长寿乃至不朽。

(陈洪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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