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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先讲一段小故事。

年,有潜水爱好者到广东梅县一个水下溶洞潜水。

结果发现让人毛骨悚然的现象,水里有10多具白骨,上面绑着铁链。

专家调查后认定,这是清朝时浸猪笼而死的女性。

南方宗族社会发达,凡违反公序良俗行为,会遭到严厉惩罚。

比如,浸猪笼。

如果潘金莲生在广东,武松就不会往胸口捅上一刀血恨,他会把嫂嫂和西门庆装进猪笼,在众乡亲的欢呼声中将奸夫淫妇淹死。

这种杀人方式,比砍头剜心残忍百倍。

头几天,广东茂名电白,有一名中年男人就被人浸了猪笼,消失良久的民间酷刑重出江湖,填上了传统历史文化知识的空白。

大清亡了多年,猪笼仍然还在,而且发生在经济发达的南粤大地,有些不可思议。

警方通报很委婉,说这是情感纠纷。

所谓情感纠纷,无非男女之间那点事。

说小也小,说大也大,绿帽子扣到谁头上谁清楚。

可这并非施行“浸猪笼”的理由,商鞅变法开始,就严禁私刑,今天更不能开历史的倒车。

然而,网络时代的变相私刑,比浸猪笼还阴损刻薄。

清华大学有位女生,疑心被学弟占了便宜,公共场合大呼小叫,引来众人围观,把那个小男生逼仄得颜面扫地。

这还不算完,网络上继续攻击不休,誓让学弟“社会性死亡”。

清华学姐,手段果然不是一般。

幸有监控为证,人家只是背包碰了她一下而已。

老虎屁股摸不得,学姐屁股碰不得,小心,千万小心。

清华学姐的疯狂折磨,比那竹笼还要尖锐伤人。

混淆是非,颠倒黑白,杀人诛心。

挥舞道德大棒的网络攻击,与浸猪笼没丝毫分别。

佛教四大名山普陀山,乃观世音菩萨的道场,却也镇不住奸邪之人。

有人在网上发视频,说在普陀山景区一家饭店吃个便饭就花块钱,简直是黑店。

这让人马上联想到青岛大虾,景区黑店,人人得而诛之。

子弹飞了一会,真相到来。

饭店不黑,发视频的人心黑。

7个人,吃10个菜,喝20瓶黄酒和啤酒,照单应收元,实收元。

公平买卖,童廋无欺。

店主没有满足打8折的要求,便被网上肆意抹黑。

口水淹没真相,精神置人死地。

何其险恶用心,才能干出这种事啊?

5月份,广州有位妈妈对老师不满,便伪造血衣说孩子遭到体罚。

她还花钱炒作,引来5.4亿人围观。

最终广州白云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1年6个月有期徒刑,缓刑2年。

造谣一时爽,大家都受伤。

为发泄私愤,他们毫无顾忌地操纵舆论,滥用私刑,比“浸猪笼”还可怕。

当真相到来时,无辜的人已是遍体鳞伤。

前段时间,有个叫罗冠军的小伙子,遭到女友梁颖的网上公开控诉。

虽然女方事后道歉认错,可罗冠军声誉尽毁,他称自己“完全社会性死亡”。

恶语伤人,如矛刺心。

群体只会干两种事,锦上添花或落井下石。

网络浸猪笼就是软刀子杀人,让正义的声音埋没于乌合之众的沸腾。

世相无情,大抵如此。

堂堂八尺躯,莫听三寸舌,舌上有龙泉,杀人不见血。

竹笼里可能装着恶人,也可能绑着善类。

就算十恶不赦,也没人有资格私自用刑。

如同未经审判,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

物质脱贫,精神也需脱贫。

无论网络还是现实社会,法治文明都不容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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